县域学前普及普惠制幼儿园督导评估系统依据教育部《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》规定的督导评估内容进行开发。督导评估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、政府保障情况、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共17项一级指标、36 项二级指标的评估内容,支持巩固、提高和创优“学前双普”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,紧紧围绕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,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督导评估指标、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,不断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,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,更好实现幼有所育。